實習公告
08 Apr 2024・公告消息
一、實習目的:為培育推動都市更新、管理社會住宅之人才,提供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於暑假期間實務實習之機會。
二、實習對象:
1、 行政單位(行政部財務組)以商學相關科系為主、業務單位(資產管理部、綜合業務一部、綜合業務二部)以都市規劃、不動產、建築、景觀、都市計畫、地政、土地管理相關科系為主,在學之大三及大四學生為優先。
2、 詳見「113暑假實習生需求一覽表」(附件1)
三、實習福利:本中心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,不提供膳食、住宿、交通及任何補助或津貼,僅提供實習期間意外險及實習獎勵。
四、實習期間:每年度實習時間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。(申請實習時數至少須滿130個小時)。
五、實習地點:新店行政園區(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18樓)或因業務需求另行安排。
六、受理期間:自113年4月9日至4月23日止 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。
七、申請方式:有意願參與實習的學生,請於受理期間內將申請資料文件備齊(附件2),寄送至本中心王小姐收(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18樓;Tel: (02)2957-1999分機325。
經本中心審核同意,另行通知錄取之學生至本中心實習。
附件1下載
附件2下載
二、實習對象:
1、 行政單位(行政部財務組)以商學相關科系為主、業務單位(資產管理部、綜合業務一部、綜合業務二部)以都市規劃、不動產、建築、景觀、都市計畫、地政、土地管理相關科系為主,在學之大三及大四學生為優先。
2、 詳見「113暑假實習生需求一覽表」(附件1)
三、實習福利:本中心實習屬實務經驗學習,不提供膳食、住宿、交通及任何補助或津貼,僅提供實習期間意外險及實習獎勵。
四、實習期間:每年度實習時間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。(申請實習時數至少須滿130個小時)。
五、實習地點:新店行政園區(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18樓)或因業務需求另行安排。
六、受理期間:自113年4月9日至4月23日止 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)。
七、申請方式:有意願參與實習的學生,請於受理期間內將申請資料文件備齊(附件2),寄送至本中心王小姐收(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86號18樓;Tel: (02)2957-1999分機325。
經本中心審核同意,另行通知錄取之學生至本中心實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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